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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国家级科研平台培育项目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05点击: 发布人:科学技术处

校属各单位

国家级科研平台是以国家战略和省域重大需求为导向,聚焦科技领域中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技术难题,开展协同创新、联合攻关,着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成果转移转化能力的国家科技创新平台,在高校学科建设、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助推学校“1186”战略任务实现,积极服务于云南省“3815”战略目标,现将我校国家级科研平台培育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关于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有组织科研推动高水平自立自强的若干意见》《云南省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等上级文件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国家战略和云南省“3815”战略目标任务和需求为导向,加快推进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二、建设目标

为更好推进高水平财经大学和“双一流”大学建设,落实学校第五次党代会提出的“力争建成1-2个教育部、科技部科研平台”的要求,通过“有组织科研”,计划遴选认定2-3个国家级科研平台培育项目,建设周期为3年。建设周期内,给予一定经费支持,并根据建设成效滚动资助,培育建设资助期限不超过2个周期。

三、申报条件

省部级科研平台负责人

四、申报类型

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中心、国家人文社科基地,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基地、教育部区域国别研究基地、教育部哲学社科会科学创新团队、科技部工程研究中心、科技部重点实验室以及其他国家级科研平台培育项目。

五、申报方式

申报程序分为申报、初审、专家评审三个环节。申请者需填写培育项目申报书(申报书目录参考附件),详细描述科研平台建设现状、建设目标、规划和预期目标成果等;由科学技术处对项目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筛选;学校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初审通过的项目进行评审,评估项目科学性、可行性和创新性等,提出评审意见。学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项目申请者的综合情况,经过综合考量,决定是否批准培育项目,并确定项目的经费和周期等。

六、考核评估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培育项目进行年度及结项考核评估,年度考核未达要求的,终止培育建设。

七、工作要求及材料报送

各单位要切实承担管理审核责任,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性。2024年6月24日前,各申请者将国家级科研平台培育项目申报书(申报书目录参考附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签字盖章后报科学技术处平台科(纸质材料一式三份),PDF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79018747@qq.com)。

联系人:徐老师 0871-65125605




科学技术处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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