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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5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教师类)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0-15点击: 发布人:科学技术处

校属各部门:

2025年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启动。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现将我校组织申报评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1. 一般项目(教师类项目)。

2. 专项项目:

(1)“三个定位”专项:围绕服务云南发展“三个定位”(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开展的研究项目;

(2)思政课研究专项:深入研究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加强对思政课教育环境、对象和目标、内容、方法、手段、考核评价的研究;

(3)青年人才基础研究:申报人年龄不超过 36 岁,即出生时间应在 1988 年 12 月及以后;

申报专项项目时申请人需在项目申请评审书(模板见附件2-3)封面进行选择。

二、项目经费

人文社科类课题资助1万元/项;专项项目资助1万元/项;理工农医课题资助2万元/项。

三、申报名额

本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资助项目采取“限额上报、学校评审推荐、教育厅备案立项”的方式。

四、研究周期

教育厅的基金项目执行期一般为两年,从立项当年的3月1日起执行。项目执行期达到1年,且满足结题要求可申请提前结题。

五、申报条件

1.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研究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

(2)与其它各级各类科研课题研究内容雷同重复的项目:

(3)主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或省部级及以上项目未结题验收的(含所主持项目终止的情况 ) ;

(4)项目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出现学术不端等有悖于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的行为;

(5)对于终止的项目,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申报省教育厅基金项目,除负责人外的项目组成员三年内不得再申报省教育厅基金项目。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名称等发生变更的,应及时报省教育厅备案。

2. 教师类项目申请人为学校在岗人员,具有中级(高职高专院校可放宽至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高职高专院校可放宽至硕士),其中,青年人才基础研究专项申请人在申报当年,不得超过 36 周岁。课题负责人必须直接主持并组织该项目的研究工作,对项目研究过程及项目的完成全面负责。

3.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兼多个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的主持工作。在确保主持项目完成的前提下,可参加他人主持的研究项目,最多参加 2 项。

六、申报方式

申请者请填写《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教师类项目申请评审书》《申请活页》《各部门申报明细表》(见附件)。

七、结题要求

1. 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发表、出版与本课题有关的论文、著作,以及申报成果奖励,进行成果鉴定等,教育厅项目均应标注“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资助”凡是未标注的成果,结题验收时将不予认可;

2. 申请结题,须围绕本课题内容形成以下成果之一:

(1)论文形式:项目主持人须,以第一(独立)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在我校认定的D类以上期刊至少发表论文1篇;

(2)决策咨询报告或研究报告形式:须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

(3)独立出版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著作;

(4)申报奖项获得省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或相当层级及以上的奖励。

八、我校申报时间要求

各单位科研秘书于2024年11月13日上午11点以前将本单位教师的申请材料收齐,报送至学校科学技术处(致远楼106室)。纸质申请书一式1份,完善相应签字;申请活页一式5份(A3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汇总的《各部门申报明细表》一式1份,须加盖单位公章;申报材料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

联系电话:0871-65125605

电子邮箱:zz2081@ynufe.edu.cn




科学技术处

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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