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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评选2016年云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云南省优秀教师和云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日期:2016-06-27 阅读次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评选2016年云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云南省优秀教师和云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云教人〔201619号)文件精神,全省2016年可评选先进集体50个、优秀教师90名、优秀教育工作者10名。我校可推荐先进集体1个、优秀教师2人、先进教育工作者1人进行评选,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学校内设二级机构。
优秀教师评选范围:具有教师资格,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校领导、二级机构负责人不得申报。
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范围:管理人员。
二、请各单位按照学校可推荐的指标上限推荐候选对象,按申报评选类型填写相应表格(一式一份),于76日(星期三)17:00前交人事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致远楼308室)。
联系电话:65192493,内线:8493
                                                          人事处
2016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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