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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评选2016年云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云南省优秀教师和云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日期:2016-06-27 阅读次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评选
2016
年云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云南省优秀教师和云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云教人〔
2016
〕
19
号)文件精神,全省
2016
年可评选先进集体
50
个、优秀教师
90
名、优秀教育工作者
10
名。我校可推荐先进集体
1
个、优秀教师
2
人、先进教育工作者
1
人进行评选,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
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学校内设二级机构。
优秀教师评选范围:具有教师资格,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校领导、二级机构负责人不得申报。
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范围:管理人员。
二、
请各单位按照学校可推荐的指标上限推荐候选对象,按申报评选类型填写相应表格(一式一份),于
7
月
6
日(星期三)
17:00
前交人事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致远楼
308
室)。
联系电话:
65192493
,内线:
8493
人事处
2016
年
6
月
27
日
相关附件:
关于评选2016年云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云南省优秀教师和云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pdf
附件1:云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docx
附件2:云南省优秀教师推荐审批表.docx
附件3:云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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