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第六批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日期:2015-09-07 阅读次数:
 校各学院、科研院所:

现将云南省第六批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申报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稳定规模、确保质量、优化结构”的方针和“服务发展、按需引进、重在使用”的原则,围绕生物、旅游、能源、制造、服务“五大产业”发展需要,积极从海外引进各类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在引才重点上,主要是生物农业、烟草、医药、制造,有色金属、石油化工、新能源、电子信息及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旅游、民族文化、金融外贸、商贸物流等领域的“高、精、尖”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在引才单位上,重点向园区、企业倾斜;在引进方式上,坚持刚性引进和柔性引进并重;在引才效用上,提倡产学研用结合,注重成果转化应用。

二、申报范围及条件

201411日至2015630日期间,由我省用人单位正式引进并签订3年以上协议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后每年在滇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申报“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创新人才,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属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领域,在该领域(学科)具有领先地位、能显著提升我省该领域(学科)研究水平和产业创新能力;获得过国家级奖项或国际大奖的专家学者;近3年在国际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过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申报次数不超过2次。

(二)申报“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创业人才,一般应在海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且其技术成果国际先进并能够进行产业化生产或有海外创业经验;在重大项目领域能够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的操作性难题,或拥有市场开发前景的自主创新产品;在海外承担过相关的重大项目,具有较强的产品开发能力;在知名企业担任中高层管理职位2年以上,熟悉相关领域的国际规则,有经营管理能力;在滇成立企业,且所占股份不低于30%。

(三)我省入选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海外引进人才经本人申请可直接列入并享受中央财政补助同等待遇,不再重复申报(本人未提出申请视为自动放弃)。

三、申报材料及报送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附件、申报人其他个人信息表。报送要求是:申报书和附件合并装订一式5份,申报人其他个人信息表1份、云南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1份。符合申报条件的教职工请登录(http://ylxf.yn.gov.cn/Html/News/2015/8/31/114522.html)下载相关申报材料要求,并于2015912日前报学校人事处。

联系人:孟笋

联系方式:65736071,13529354892

 

                                                    人事处

                                                201596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