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接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通知,拟于近期举行2014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我校教师中尚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均应积极申请认定。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应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仅限国民教育系列)。
二、认定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一份;
3、近6个月体检表一份(原件);
4、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各一份(原件),两年内有效。师范类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人员可免考教育学、心理学,但须提供其《学籍档案》中心理学、教育学成绩和“教学实习”成绩及复印件,可到人事处人事科(办公楼317室)查询复印并加盖人事处印章;
5、身份证影印件一份;
6、学历、学位证明影印件各一份(在国外取得的学历需提供教育部认证证明影印件);
7、普通话测试等级证影印件一式一份;
8、交本人近3个月内彩色证件照电子照片和小一寸办证照片各一张,请确保本次申报提交的所有照片均为同一底版;
9、《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档案袋》封面一份。
★有博士学位者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其教育教学基本素质、能力考察、教育学、心理学及普通话水平测试可以免测。
三、表格下载及填写要求(纸张规格不符要求无法受理):
所有表格均到人事处网页下载。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1)A3纸双面打印;第二页个人承诺书请手写签名;
(2)本表中联系电话须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只填写到“本人简历”一栏,以后的部分由学校统一填写。“本人简历”中的学历按高中(或中等职业教育)、本科、研究生等由低至高的顺序填写;
(3)本表一式二份均须贴上本人2寸近3个月正面免冠证件照片(须与电子版照片同底)。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体检表)、《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档案袋》封面、教师资格申请人承诺书到人事处网页下载,四份材料均须A4纸双面打印;
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请手工填写,4—11栏由所在部门填写,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4、体检表须贴与电子版照片同底的2寸近3个月正面免冠证件照片,请自行到校医院进行体检;
5、以上材料如不具备下载及打印条件,可到人事处教师教育发展中心(办公楼313室)领取。
四、电子照片要求:
1、照片文件名:申请者本人的姓名加身份证号码;
2、照片尺寸:必须在19k以内,像素为114(宽)×156(高),照片扩展名只能为JPG,系统不接受其它格式的文件;
3、电子照片请通过邮件发至我处。 邮箱地址: 513304774@qq.com
五、其它说明:
按照上级职改部门规定,教师申报职称均应提交教师资格证,凡申报教师系列职称人员,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我处将不再受理职称申报材料。
六、材料上交时间:
请各部门及时通知本单位拟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填写后连同其他材料、电子照片,于2014年3月26日(星期三)17:00前交人事处教师教育发展中心(办公楼313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65192491,内线:8491 联系人:杨红梅老师
特此通知
人事处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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