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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开展 “吃空饷”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日期:2017-04-21 阅读次数:

 
近日接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等联合下发《关于深入开展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云组通〔201729号)以及省高校工委、教育厅联合下发《中共云南省委高校工委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吃空饷”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为坚决贯彻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根据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开展我校各单位“吃空饷”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
    (一)本次专项清理整治范围为编制内工作人员和相关离退休人员。
    (二)各单位主要领导是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以敢于动真碰硬的勇气、敢于担当负责的精神搞好这次清理整治工作,坚决完成本次“吃空饷”清理整治任务。
二、专项清理整治的方法步骤
      (一)全面自查。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各单位自本通知下发后认真学习《关于深入开展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云组通〔201729号)文件,要立即针对2017331日前的相关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要认真梳理单位基本信息、人员进出情况、工资发放情况、在岗在位情况,如实填报《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情况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并签署《承诺书》,清理情况请形成书面报告。
(二)各单位进行公示。
1.公示材料内容:
1)经本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登记表》
220173月在职领取工资人员名单(人员名单以3月份领取财政工资所在单位进行归属),名单附后。
320173月领取离退休待遇人员名单,名单附后。
2.公示时间:2017421日—427
3.公示地点:各单位公共区域进行张贴。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返回材料内容:
《登记表》、《承诺书》、清理情况书面报告、在职领取工资人员名单及离退休待遇人员名单。
(二)返回时间及地点:
2017427日(星期四)17:00以前报人事处劳资科(致远楼313办公室),清理情况书面报告电子版请发1064449746@qq.com
(三)相关电子版请点击附件链接下载。
联系电话:087165192491,内线:8491
          
                       
 
人事处
2017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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