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请手续
申请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需提交的材料
序号 |
资料名称 |
数量及版本 |
参考模板及备注 |
1 |
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 |
申请人签字扫描件/ 1式2份 |
自筹经费学院需提供,由学校承担经费学院由学校统一签订 |
2 |
近期免冠电子照片,白色背景,无边框,面部特征完整,图像清晰,无斑点、瑕疵、印墨缺陷。JPG 格式,大小 40K-120k 字节之间,不低于 354(宽)*472(高)像素,不大于 420(宽)*560(高)像素、24 真色彩。如有随行家属一并提供 |
原件3张及电子档 |
|
3 |
护照信息页 |
复印件及扫描件/ 1份 |
姓名照片那页,如有随行家属一并提供 |
4 |
个人简历 |
复印件及扫描件/ 1份 |
包括学历、工作经历,中外文 |
5 |
工作资历证明 |
复印件及扫描件 |
由申请人原工作过的单位出具从事与现聘用岗位工作相关的工作经历证明,包括职位、工作时间或曾经做过的项目、证明联系人方式,需申请人原工作单位加盖公章或负责人签字。 |
6 |
最高学历证书 |
复印件及扫描件/ 1份 |
最高学位(学历)证书须经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我国学历认证 机构认证。最高学位 (学历)证书在港 澳特 别 行政 区和 台 湾地区获得的,应经我国学历 认证 机 构认 证或 经 所在地区公证机构公证。 最高学位 (学历) 证书在 中国境内获得的,仅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
6 |
专业资格证明材料(如取得与教学相关专业资格证书请提供,如无则无需提供) |
复印件及扫描件/ 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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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由 中国 检 验检 疫机 构 出 具 的境 外 人员 体格 检 查 记 录验 证 证明 或健 康 检查证明书,或经中国检验检 疫机 构 认可 的境 外 卫生 医疗 机 构出 具的 体 检 证 明 , 签 发 时 间 均 在 6 个月内。 |
原件及扫描件/ 1份 |
经 中 国 检 验 检 疫 机 构 认 可 的 境 外 卫 生 医 疗机构名单,可至当地驻外使领馆网站查询。如有随行家属(18周岁以上)一并提供 |
8 |
无犯罪记录证明 |
复印件及扫描件/ 1份 |
应 当由 申 请人 国籍 国 或经常居住地警察、安全、法 院等 部 门出 具并 经 我驻外使 领馆认证。在 港澳 特 别行 政区 和 台湾 地区 出 具的 无犯 罪 记录证明,应经所在地区公证机关公证。经 常居 住 地指 申请 人 离开 国籍 国 最后 连续 居 住一年以上的国家或地区,不包括在中国境内。无 犯罪 记 录签 发时 间 应在 6 个月内。 |
9 |
随行家属相关证明材料 包括随行家属护照信息页、家属关系证明(配偶—结婚证书,子女-子女出生证明或收养证明,父母或配偶 父母 — 申 请人出生证明或结婚证书或公证证明),需由我驻外使、领馆认证。 |
复印件及扫描件/ 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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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 |
电子版及签字扫描版各 1份 |
最新版本,见附件 |
※ 所有非中文材料均需提供中文翻译件。所有材料原件需备好,用时会通知。 |
住宿登记申请材料
1. 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2. 大一寸照片一张(如有家属随行请一并提交照片)。
3. 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
办理外籍教师居留许可材料清单
1. 居留许可申请表
2. 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如有家属随行请一并提交)
3. 有效签证(或居留许可)复印件及入境章复印件(如有家属随行请一并提交)
4. 外国专家证原件及复印件
5. 学校公函
6. 随行家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境外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须经我国驻外使馆或者领馆认证, 非汉语证明须经专业翻译机构或公司译成汉语)
7. 派出所住宿登记原件及复印件(如有家属随行请一并提交)
8. 健康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一年以上居留许可,如有家属随行请一并提交)
9. 近期二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一张(规格33mm×48mm)及《云南省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回执》(如有家属随行请一并提交)
10. 手续费400元/年
申请办理外专证延期(续聘外国专家)需提交的材料
序号 |
资料名称 |
数量及版本 |
1 |
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 |
原件/ 1式2份 |
2 |
在聘期间工作鉴定 |
原件及扫描件/ 1份 |
3 |
《云南省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回执》及2寸免冠照片 |
原件/ 各3张(学校龙泉路西南门旁新世纪彩照相馆可拍摄) |
4 |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 |
原件 |
5 |
护照有效页(姓名照片那页,如有随行家属一并提供)、现持签证页及最近一次入境章页 |
复印件及扫描件/ 1份 |
6 |
由云南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下设的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出具的健康证以及聘请单位出具的健康担保书(合同期在1年以上,或年龄在60岁以上的特殊情况) |
原件及扫描件/ 1份 |
7 |
境外人员住宿登记 |
原件及复印件各 1份 |
*如有随行家属需一并提供上述5-7项材料,并提供随行家属与申请人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境外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须经我国驻外使馆或者领馆认证, 非汉语证明须翻译成汉语)。
申请转聘文教类外国专家需提交的材料
序号 |
资料名称 |
数量及版本 |
参考模板及备注 |
1 |
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 |
申请人签字扫描件/ 1式2份 |
自筹经费学院需提供,由学校承担经费学院由学校统一签订 |
2 |
近期免冠电子照片,白色背景,无边框,面部特征完整,图像清晰,无斑点、瑕疵、印墨缺陷。JPG 格式,大小 40K-120k 字节之间,不低于 354(宽)*472(高)像素,不大于 420(宽)*560(高)像素、24 真色彩。如有随行家属一并提供 |
电子档 |
|
3 |
护照信息页、现持工作类居留许可、Z字签证 |
复印件及扫描件/ 各1份 |
姓名照片那页,如有随行家属一并提供 |
4 |
个人简历 |
复印件及扫描件/ 1份 |
包括学历、工作经历,中外文 |
5 |
工作资历证明 |
原件及扫描件/1份 |
由申请人原工作过的单位出具从事与现聘用岗位工作相关的工作经历证明,包括职位、工作时间或曾经做过的项目、证明联系人方式,需申请人原工作单位加盖公章或负责人签字。 |
6 |
最高学历证书 |
复印件及扫描件/ 1份 |
|
7 |
专业资格证明材料 |
复印件及扫描件/ 1份 |
(如取得与教学相关专业资格证书请提供,如无则无需提供) |
8 |
由 中国 检 验检 疫机 构 出具 的境 外 人员健 康 检查证明书, 签 发 时 间 均在 6 个月内。 |
原件及扫描件/ 1份 |
如有随行家属(18周岁以上)一并提供 |
9 |
原劳动合同解除证明 |
原件及扫描件/1份 |
由申请人原工作过的单位出具,需申请人原工作单位加盖公章或负责人签字。 |
10 |
原外国专家证 |
复印件及扫描件/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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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原外国专家证注销证明 |
原件及扫描件/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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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随行家属相关证明材料 |
复印件及扫描件/ 1份 |
包括随行家属护照信息页、家属关系证明(配偶—结婚证书,子女-子女出生证明或收养证明,父母或配偶 父母 — 申 请人出生证明或结婚证书或公证证明),需由我驻外使、领馆认证。 |
13 |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 |
电子Word文档及签字扫描件各 1份 |
最新版本,见附件 |
14 |
外国文教专家推荐信 |
原件及扫描件/1份 |
见专题栏目表格下载栏 |
※ 原工作岗位(职业)未变动,且工作类居留许可在有效期内的外籍专家/教师才可按转聘流程直接在境内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所有非中文材料均需提供中文翻译件。所有材料原件需备好,用时会通知。 |